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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卻器 http://www.xinshijijz.com 工作溫度選用的條件有如下幾點,請參考或校對。
1、冷凝水的出口溫度不易高於60℃,以免結構嚴重。
2、高溫端的溫差不應小於20℃,低溫端的溫差不應小於5℃,當在兩工藝流體之間進行換熱器,低溫端的溫差不宜小於20℃。
3、在采用多管程、單殼程的冷卻器,並用水作為冷卻劑時,冷卻劑的出口溫度不應高於工藝流體的出口溫度。
4、在冷卻或者冷凝工藝物流時,冷卻劑的入口溫度應高於工藝流體中易結凍組分的冰點,一般高於5℃。
5、在對反應物進行冷卻時,為了控製反映,應維持反映流體和冷卻劑之間的溫度不低於10℃。
6、當冷凝帶有惰性氣體的工藝流體時,冷卻劑的出口溫度應低於工藝流體的,一般低5℃。
7、冷卻器的設計溫度應高於最大使用溫度,一般高15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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